关于做好本学期末及下学期初教学工作安排的通知
为确保期末教学、考试工作平稳有序,圆满完成本学期教学任务,同时做好下学期教学任务安排,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教学工作安排
遵照2018-2019学年下学期校历,完成期末工作。遵照2019-2020学年上学期校历,启动下学期教学任务安排工作。请各教学单位严格按照附件2的各项工作要求、时间要求完成相关工作。
二、期末考试工作安排
(一)考前要求
任课老师在考前不得进行针对试卷原题的复习,如考试中发现与试卷相同题目的复习材料,按教学事故处理。
(二)考试安排
1.部分科目(单开实践、社会实践等连续的、短时间内完成教学内容的科目)在第18教学周内完成考核工作;体育与健康、计算机文化基础等基础课均在最后一次课结束考核工作;其他课程一律在考试周内统一安排考试。文化基础课考试时间由教务处统一安排。
2.统一安排的期末考试时间自7月1日开始(统一考试时间安排见附件1),由分院严格按附件1中第1-16场次顺序安排考试时间。
3.公共选修课考试相关材料于第17教学周上交教务处。
(三)考试命题与试卷印刷保密工作
1.命题
总原则:遵循命题规律,考虑学生实际情况,遵照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标准与考核标准等要求,以课程组为单位进行科学命题,须体现职业性、实践性、开放性。
以课程为单位,每个课程组通过集体备课等形式共同研发三套试卷,试卷间内容重复率不超过30%,同一类型的试题,难易度大体相同。考虑课程基本要求与学生掌握程度,要求课程成绩趋向正态分布。
2.试题审核
各教学单位教务科负责组织所辖课程的命题审核工作。由各分院教学院长任组长,由教务科长、教研室主任、专业带头人、课程组长、骨干教师等为成员组成命题审核小组,对试卷(试题)严格把关、认真审核并填写“考试命题审核表”上交教务处。审核过程应体现逐级审核、突出重点(例如教务科重点查体例、格式、题量、题型,专业带头人重点查题目的专业性、准确性等)。
3.学院支持各教学单位进行考试模式改革,鼓励探索更加适合本科目,更能如实反映学生学业水平、实践能力、团队合作等综合素质的考核模式,要求对学生的课程考核贯穿于整个课程教学过程中,能将平时过程考核与期末终结考核有机结合在一起,突出过程性考核。即日起,请有意向进行课程考核模式改革的教学单位填写“课程考核模式改革申请表”(附件4),审核后送至教务处教务科。
为及时掌握并推进课程考核模式改革,学院对各课程考核评价模式进行统计(附件5),对近三年内已经实施了考核模式改革且效果显著的,遴选代表性案例(附件6),附件5、附件6请于6月10日前交给马香。
4.各教学单位、课程组要特别重视题库的积累,同时要保证题库的持续更新和改进,对以往考试中存在的诸如题量不足(学生15分钟交卷)、难易不适、客观题占比太多等问题要进行认真分析,做出诊改,在考核中要注意对学生的基础知识和学习能力的综合考查。
(四)考场安排和违纪认定处理
1.充分利用场地,每个考场视情况最多可安排35—40名考生,配两名监考教师,考生人数增加须按相关要求配备监考教师。
2.监考教师发现学生有违纪、作弊行为,应立即终止其考试,收缴其违纪、作弊证据,在试卷上直接标明“违纪”,并填好《考场情况报告单》和《长春职业技术学院违纪认定书》。考试结束后,应配合学管部门尽快将“违纪处分决定”张贴出去。分院教务科试后48小时内将《长春职业技术学院违纪认定书》及处理意见上报教务处。
3.巡考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在考前、考中、考后负起相应责任。
(五)阅卷、成绩录入工作
1.各教学单位教务科须在考试结束一周内组织完成阅卷、试卷审核、成绩录入(必须在试卷审核无误后完成)、卷面分析、试卷归档等工作。严禁私自调整学生成绩。学分制网上成绩录入权限截止日期为2019年7月21日。
2.多位教师任同一课程(包括综合考试方式的课程)原则上采用流水批卷。
3.如果成绩出现异常,各教学单位及时反馈到教务处。
4.由各分院统计各科目缺考(包括取消考试资格)学生情况(重点是缺考原因)、违纪学生情况,汇总签字后交教务处存档。
(六)关于缓考和补考工作
因故不能按时参加考试的学生,须在考前向所在分院提出书面缓考申请,经教学副院长同意,方可参加下学期的缓考。
(七)相关要求和说明
1.加强考风考纪宣传,做好诚信考试教育、精心组织,管理到位、严格考试管理,严肃考试纪律。
2.期末考场及监考工作安排(监考教师可以暂不填写)于6月29日下班前交教务处,教务处统一安排的文化基础课考场安排于7月2日中午前移交职业基础部教务科,其他考试课程的考场及监考工作安排于该课程考试前3天上交教务处。
3.试题袋、卷本封、密封条和取消考试资格单由教务处统一发放,其它表格按要求自行打印。分院教务科准备多份违纪认定书,如有填写,需及时收回。
4.每位专任教师均有监考义务,如分院人员或教室短缺,可上报教务处统一协调。
(八)期末考试全部结束后各教学单位写一份学期考试总结上交教务处。
三、下学期初教学工作安排
(一)期初补考及成绩复核
1.补考工作由教务处负责统一组织安排,时间为8月25日(开学前一天),具体安排另行通知。请各分院组织任课教师和辅导员做好宣讲,要求所有学生在假期关注自己考试成绩,如有不及格,务必提前返校参加补考。(注:无故缺考、取消考试资格、违纪学生不能参加期初补考。)
2.补考试卷印刷:大批量试卷由教务处提前预估数量并组织印刷(假期进行),小量试卷由各分院自行印刷(教师上班后进行)。
3.下学期第1教学周为成绩复核时间,各教学单位组织本部门教师和学生进行成绩复核,如认定试卷确有问题,由任课教师本人填写成绩复核申请表,将相关材料(成绩册、试卷等)上传网络,提交成绩复核申请。过期不再受理此事,若出现问题按教学事故处理。
(二)教学检查工作
1.开课前一周各教学单位须认真做好教学楼灯光、桌椅、黑板、讲台、多媒体设备、实验室的实验设备、实训设备、机房等教学环境的检查工作,确保学生正常开课。
2.严格执行校历,循序做好学期授课进度计划、教案、课件等相关事项的检查工作,务必于开课前一天将教材发放到学生手中。
3.开课第1教学周,各分院(职业基础部、思政部)要有计划地对本部门的开课情况、学生出勤情况、课堂教学准备及教学纪律等教学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并做好记录。教务处将对上述内容进行抽查并适时向全院通报。
(三)教学任务安排说明
1.严格执行课时要求
(1)除承担整周实训课程教学任务外,专任教师的周课时不得超过16,且日课时不得超过6,同一教学班日连续课时不得超过4,学期总课时不得超过288、学年总课时不超过500。
(2)对于缺乏师资的课程,分院可适当提升任课教师周课时上限,但必须提前报教务处批准,且所涉及教师必须接受学院安排的授课任务(不能以“学院要求周课时不得超过16”为由拒绝接受授课任务)。
(3)各专业教学班周学时不得超过26。
(4)行政人员兼课需要填写“行政人员兼课审批表(见附件3)”,报各自主管领导批准、报开课单位批准、报教务处批准。行政兼课人员周课时不得超过4(不包括公选课类),且不能承担辅课教学任务。
(5)无论任何原因超过周课时限制,必须向教务处申请,否则超出部分无法生成课时费。
2.对于因本部门教师资源不足而超出的教学任务,可采取外聘教师的方式安排落实教学任务,并应尽快调整、完善教师结构。
3.星期日至星期四晚18:00—20:15为公共选修课授课时间,16:15-18:00之间各分院不得安排教学任务,每周二、四下午56节,为预留学院统一活动时间,每周二78节为例会时间,每周四下午78节为全院教研活动时间,各教学单位均不做教学任务安排。
4.各分院按要求统筹安排上报合班授课课程,合理配置资源。
5.如因教学需要集中预留时间或教学需要使用合班教室,务必在2019年5月24日前与教务处联系。
教务处
2019年5月7日
附件1:
2018-2019学年下学期期末考试时间安排一览表
场 次 |
时 间 |
科 目 |
备 注 |
1 |
7月1日8:30—10:00 |
高等数学/线性代数/微积分、概率(本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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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7月2日8:30—10:00 |
大学英语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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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7月3日8:30—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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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7月4日8:30—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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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7月5日8:30—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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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7月8日8:30—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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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7月9日8:30—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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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7月10日8:30—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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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7月1日13:00—14:30 |
毛概(上机) |
2018级一部分 |
10 |
7月2日13:00—14:30 |
毛概(上机) |
2018级另一部分 |
11 |
7月3日13:00—1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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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7月4日13:00—1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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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7月5日13:00—1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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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7月8日13:00—1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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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7月9日13:00—1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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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7月10日13:00—1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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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2018-2019学年下学期期末教学工作安排明细
工作完成时间 |
上交材料名称(或工作内容) |
负责人 |
5月8日-5月17日 |
期中教学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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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1日 |
专业学期教学计划调整审批表 |
马 香 |
5月9日 |
开课计划、教学进程表、合班授课课程统计表(电子稿和打印稿) |
郭 妍 |
5月20日-5月23日 |
职业基础部、思政部派课,上交派课单 |
郭 妍 |
5月20日-5月24日 |
生成2018-2019学年下学期网上成绩单 |
张 蕾 |
5月27日-6月14日 |
分院期末考试命题 |
张 蕾 |
5月27日-6月14日 |
教务处排课 |
郭 妍 |
6月10日 |
上交“考核模式改革统计表”(附表6)及“XXX课程考核模式改革案例”(附表7) |
马 香 |
6月13日 |
各教学单位上交教学任务书、行政人员兼课申请表 |
郭 妍 |
6月11日 |
分院上报考试课程情况统计、期末考试上机情况说明 |
张 蕾 |
6月12日 |
分院提交期末试题及打印数量统计表(教务处印刷部分) |
张 蕾 |
6月17日-6月23日 |
2019-2020学年上学期通识教育选修课工作安排 |
郁艳梅 |
6月24日 |
上交19-20学年上学期教材选用审批表及新选教材样本 |
郁艳梅 |
6月14日-6月26日 |
印刷期末试题 |
张 蕾 |
7月1日-7月5日 |
教材选用审定、征订工作 |
郁艳梅 |
6月17日-7月5日 |
分院安排专业课和基础单班课 |
郭 妍 |
6月25日 |
分院上交“考场与监考工作安排纸质文档、电子稿” |
张 蕾 |
6月27日 |
上交外聘兼职教师审核的相关材料,新增外聘使用教务管理系统进行网上申请。 |
郭 妍 |
7月5日 |
分院完成教务管理系统网上排课。 |
郭 妍 |
7月8日-7月10日 |
检查分院上报课表,协调职业基础部与分院的课时,并要求未按“严格执行课时要求”的分院进行课表调整 |
郭 妍 |
7月11日-7月12日 |
下发教师课程表至任课教师 |
郭 妍 |
7月10日 |
上交“监考教师统计表”(定稿) |
张 蕾 |
7月21日 |
网上成绩录入结束 |
张 蕾 |
7月22日 |
分院统计下学期期初补考学生名单并安排考场印刷试题 |
张 蕾 |
附件3:
长春职业技术学院行政人员兼课申请表
姓名 |
|
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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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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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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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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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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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具有教师资格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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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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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承担课程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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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学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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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承担课程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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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学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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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学期平均周学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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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大周学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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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部门意见: 所在部门领导(签字): 年 月 日 |
开课单位意见: 教学单位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教务处意见: 教务处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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