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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长春职业技术学院教学能力比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1-05  点击次数:

各院部:

为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充分发挥大赛的引领示范作用,持续深化“三教改革”和教育数字化转型发展,同时做好2023年吉林省职业院校教学能力比赛参赛项目推荐工作,学校决定开展2023年校级教师教学能力大赛,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比赛内容

重点考察教学团队(2-4人)针对针对某门课程中部分教学内容完成教学设计、实施课堂教学、达成教学目标、进行反思改进的能力。

二、比赛分组

1.公共基础课程组。参赛内容应为有关课程中不少于12学时连续、完整的教学内容。

2.专业课程一组。参赛内容应为专业(技能)课程中不少于16学时连续、完整的教学内容。高职组的参赛课程应为专业基础课、专业核心课或专业拓展课。

3.专业课程二组。参赛内容应为专业(技能)课程中不少于16学时连续、完整的以实践教学为主的教学内容或专周实习实训、岗位实习等实践环节教学内容,参赛内容中体现教师实操演示与指导的内容不少于8学时。

三、报名要求

1.由学院(部)根据课程、教师教学能力择优组队。公共基础课程组限报4件(思政部2件、职业基础部2件,课程不能重复);专业课程组,各学院(部)上报参赛团队不得少于2支,专业类不能重复。

2.每个教学团队由近2年实际承担参赛课程或相关课程教学任务的教师组成,教学团队结构合理,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取得高级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教师不少于1名;专业(技能)课程组的教学团队中“双师型”教师占比在50%以上;学校正式聘用的企业兼职教师可按要求参加专业(技能)课程组的比赛,企业兼职教师不超过1名。

3.近2年曾获得过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教学能力比赛一等奖的教学团队各成员不能报名参赛,其所有成员所在学院(部)不能以同一公共基础课报名参加公共基础课程组,或不能以同一专业报名参加专业(技能)课程组的比赛;近2年曾获得过二等奖的教学团队需要调整成员方能报名参赛(原4人团队至少调整2名成员;原3人团队至少调整1名成员,并可以再新增1名成员;原2人团队可以保留两名成员,但至少新增1名成员)。

四、比赛安排

比赛分学院(部)择优遴选、校赛网络初评、校赛现场决赛三个阶段进行。

1.学院(部)择优遴选阶段:(2023年1月-2023年3月16日)

2.校赛网络初评阶段:(2023年3月17日—3月23日)开展校赛网络初评,确定入围决赛的参赛作品名单。

3.校赛决赛阶段:(2023年3月28日)现场决赛

最后根据校赛结果,确定参加市赛、省赛团队名单,并组织参加市赛、省赛团队进一步完善参赛作品。

五、奖励办法

1.本次决赛设置一、二、三等奖。

2.比赛获奖名单将在学校网站公布。

3.学校将根据省赛的比赛分组要求,择优推荐参加省级比赛。

学校竞赛负责人:袁健男、曹巍

咨询电话:0431—84602390

六、其他

1.参赛教学团队认真学习《2022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教学能力比赛方案》(附件2)、《2022年吉林省职业院校教学能力比赛方案》(附件3)。

2.各学院于1月10日前报送《2023年校级教学能力大赛报名汇总表》,联系人:曹巍。

教务处

2023年1月5日

上一条:关于2023年吉林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长春职业技术学院赛区相关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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