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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下学期中期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6-11 15:13

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下学期

中期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为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按照学院工作计划和本学期教学工作总体安排,教务处拟在第11-13教学周开展中期教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各教学单位自检(5月8日-5月17日)

1.教学文件检查。包括各年级人才培养方案的执行情况,教学文件的准备与执行情况等,要求覆盖全员。

2.教学秩序检查。包括任课教师有无迟到和提前下课情况、教师私自调串课情况等。

3.听课。包括教师课堂掌控能力,多媒体教学手段运用能力,知识容量,教学内容与教学文件(计划、教案)的匹配情况。重点检查新教师、教新课教师(指第一次承担某门课教学)、外聘教师和“需重点关注教师”。

4.实践教学检查。包括实践教学管理、实训室建设情况,国赛的准备情况。

5.教学管理工作检查。包括教学管理工作的组织与实施。重点检查各类检查记录。

6.教研活动检查。包括随机参加各类教研活动,检查教研活动记录等。

7.中职衔接院校检查。对“中高职衔接专业”的中职院校进行期中教学检查,重点检查人才培养方案执行情况。

(二)教务处(时间另行通知)

1.教研活动。对各教学单位教研活动进行抽查。

2.对“各教学单位自检项目”进行抽查。重点检查听课记录(教学院长、教务科长、专业主任、专业带头人、新入职教师等)、查课记录(需要标注听课人员)、调串课记录、教研活动记录。

3.检查各教学单位的各类教学档案。

4.随机听课。

5.市级第二、第三批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做好阶段总结工作,整理好三方协议、各阶段实施方案等过程性材料。

二、工作要求

1.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中期教学检查工作,对本次检查工作进行广泛动员,所有师生和教管人员要将期中教学检查工作作为提升教学质量的契机,将学院教育教学质量提升到新高度。

2.各教学单位对于在检查中发现的“表现突出的教研室、专业、教师”要进行表扬、肯定,并开展经验交流(如公开课),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参照学院相关制度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如停课、认定教学事故等),并将此项内容写入“总结”。

3.各教学单位通过中期教学检查,进行诊断分析,对存在问题进行及时改进,实现自我完善。

4.合理制定计划、认真组织实施,做好总结(5月27日前将中期教学检查总结交至教务处教务科)。

长春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

                                      2019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