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教育厅转发《关于做好首批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教育局,梅河口、公主岭市教育局,各高等院校:
现将《关于做好首批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关于在院校实施“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试点方案》,结合本地区、职业院校相关专业的结构、布局,参照《通知》相关要求,对接有关培训评价组织(详见附件2),制定学校试点工作方案,积极申报首批“1+X证书制度试点”。相关材料盖章扫描版于2019年4月25日前发至指定邮箱。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教育局,梅河口、公主岭市教育局统筹组织本地区中等职业学校试点申报,填写“首批1+X证书制度试点院校情况汇总表”(附件3)报我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备案。
各高等职业学校、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试点学校、应用型本科高校结合院校实际,制定试点工作方案,填写附件3,一并报备我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
省教育厅职成处联系人:尚鹤龄、申守权
联系电话:0431-8272965
电子邮箱:jytzcc@163.com
附件:
1.关于做好首批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的通知
2.有关培训评价组织联系人信息表
3.首批1+X证书制度试点院校情况汇总表
吉林省教育厅
2019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