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制度

集团人才、技术、设备、信息等资源管理规程(试行)

2019年10月21日 15:53  点击:[]

(经2011年9月30日集团办公会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吉林省食品药品职业教育集团(以下简称集团)人才、技术、设备、信息资源是支撑集团开展各项工作的重要基础资源,是集团的重要支撑部分,是集团建设和发展总体水平的重要标志,是集团开展各项工作的必备条件之一。根据《吉林省食品药品职业教育集团章程》及工作框架精神,结合我集团实际,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 集团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集团的人才、技术、设备、信息资源,指导各成员单位开展各项业务工作。

第三条 集团办公室负责制定并实施集团的人才、技术、设备、信息资源的中、长期建设规划及年度计划。

第四条 学集团办公室定期对学校集团的人才、技术、设备、信息资源建设与管理的各项计划、规划进行审议,对集团工作中的重大事项进行讨论、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五条 集团的人才、技术、设备、信息资源的采集、验收、分编、加工、使用等均按本规程执行。

第二章 集团的人才、技术、设备、信息资源建设

第六条 集团的人才、技术、设备、信息资源建设,从集团发展的总体出发,统筹规划,合理购置,不断提高集团的人才、技术、设备、信息资源的使用效率。

(一)根据集团的发展目标和重点工作的需要,制定集团的人才、技术、设备、信息资源建设方案,形成具有集团特色的资源体系。

在集团的人才、技术、设备、信息资源采集中,应兼顾集团的人才、技术、设备、信息资源的使用情情况,保持重要文献和特色资源的完整性和连续性,注意收藏本集团以及与本集团相关的资源。

(二)根据集团的人才、技术、设备、信息资源的使用的不同特点以及使用时应当注意的事项,开展特色数字资源建设和网络虚拟资源建设,整合各成员单位实体资源,形成网上统一的收藏体系与纸质资源相统一的资源库。

(三)凡采集的集团的人才、技术、设备、信息资源的使用资源,应当包括,文字材料、图片、视频与音像资源等,各成员单位应及时通过集团办公室采编、验收、加工整序,并尽快发布,提供使用。

(四)公司办公室应重视集团资源的目录体系建设,成为集团资源数据中心建设;建立完善的资源检索系统,满足各成员单位多途径检索的需求,保证数据与资料的一致性。

(五)集团办公室应科学合理地组织、管理与保护各项资源,有利于各项资源的开发与利用。

第七条 资源采集人员必须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中级以上职称,能掌握我集团所涉及的相关专业性质及教学科研工作规划,能了解各成员单位的历史、现状和发展方向,深入了解集团资源收藏情况,有的放矢进行资源的采集、整理、归档与发放。

第八条 根据集团工作计划及中长期发展规划,结合集团发展,逐步加大对各项资源处理能力与投入,确保集团各项工作及科研工作的顺利开展的需要。

第九条 配备一定数量的自动化设备,满足建设集团资源库存及资料室工作的开展。

第三章 资源管理

第十条 集团的人才、技术、设备、信息资源是集团的固定资产,它是保证完成集团开展工作的必备基本条件之一,因此,要坚持“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管用结合、共建共享”的原则。

第十一条 集团资源实行集团、各成员单位两级管理。

(一)集团负责管理全集团的资源采集、整理、归档、加工与分发等工作。

(二)各成员单位负责所属单位资源的采集、接收、建帐、保管等各项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 集团办公室及各成员单位应调查研究用户的需求及文献的利用情况,不断总结经验,使各项信息资源充分发挥作用,提高利用率。

第十三条 集团各项资源的剔旧工作:

集团办公室应当依据工作需要及未来食品、药品行业发展最新要求,及时剔除陈旧资源或资料,但需向理事长请示,并附清单,待集团历会集体批示后方可执行。

第十四条 集团办公室应当定期开展利用集团各项资源的各项培训工作,开展各类电子资源、网上资源及专业数据库使用的培训及辅导工作,提高资源的利用率。

第十五条 集团办公室负责建立和完善集团各项资源信息资源网络系统,指导各成员单位建立子系统,实现集团与各成员单位联网,搭建集团资源共知、共建、共享的平台。

第四章 附则

第十六 本规程自集团理事会历会通过之日起执行。

第十七条 本规程由集团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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